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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保险业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0-3-3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

近年来,江苏保险业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文明单位,在提升行业形象、推进保险业务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省文明委将金融服务业作为文明创建新的增长点。126,省文明办、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金融行业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积极稳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全省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知度,将文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文明体现在方方面面,对保险业而言,既包括服务礼仪、服务效率,更包括合规经营、承担社会责任等诸多内容。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更是保险企业的份内事、日常事、应该做好的事。各级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加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树形象,以创建促发展。

二、增强参与度,积极主动投入文明创建活动中。这次文明创建,我们将以省行业为单位申报江苏省文明、先进行业,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须于331日前向保监局提出书面参评申请。8月份,省文明办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行业文明服务公众满意度测评。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要将文明创建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落实到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规范服务上,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切实做到系统各层各级全员参与。

三、坚持常态化,建立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根据省文明办统一部署,文明创建,三年一个周期,一年抓服务品牌评选,一年抓满意度测评,一年抓文明行业、单位评选。各级保险机构要切实找准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的结合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努力把文明行业、单位作为基本尺度、基本规范、基本导向。

各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协会自身和当地保险中介机构的创建及申报工作。各单位书面参评申请报送江苏保监局人事教育处(文明办),联系人:夏建荣,电话:025-8679397213770318488传真86793915

特此通知。

                                江苏保监局 

   二年二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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